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宣传标兵、最美志愿者、优秀社团社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854

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宣传标兵、最美志愿者、优秀社团社长”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2018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校团委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履行团的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建功“臻美校园·一流幼专”,团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团的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我校高校化进程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校团委将于“五四”期间评选表彰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宣传标兵”“最美志愿者”“优秀社团社长”。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项

1.评选对象

全校师生

2.评选项目

1)集体奖项(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2)教师奖项(10人):青年五四奖章

3)个人奖项(300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宣传标兵、最美志愿者、优秀社团社长。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支部成员素质高。

2)坚持团课学习制度,学习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

3)学风好,团支部成员严于律己,在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团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4)积极组织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团员青年成长搭建平台,有良好效果。

2.青年五四奖章(10人)

1)参选人员为全体教职工,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

4)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圆满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3.优秀共青团干部(81人)

1)参选人员为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团学活动;担任团学主要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4)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圆满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5)品学兼优,曾获校级以上奖学金,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优秀共青团员(75人)

1)参选人员为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

3)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团组织安排的各类团学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品学兼优,曾获校级以上奖学金,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5.宣传标兵(67人)

1)参选人员为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3)热爱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团学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站等新媒体工作。

4)在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极参与其他宣传工作。

6.最美志愿者(67人)

1)参选人员为全校学生。

2)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各项活动,吃苦耐劳,表现突出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7.优秀社团社长(10人)

1)参选人员为全校学生。

2)在学生社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热情服务同学.

3)担任学生社团理事及以上的干部。

4)工作作风严谨、态度端正、创新意识强。

5)工作成绩突出,为社团的发展做出了较突出的贡献,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各学院团总支推荐:4月19日-24日,各学院团总支根据评选总体要求,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集体、个人作为候选集体(人),同时以上候选集体(人)必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整理好事迹材料并签署学院党、团组织意见形成报送材料。

2.学校评审:4月25日-29日,校团委根据候选人的评选材料以现场评审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5月5日-5月7日,校团委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有问题者,将取消其资格。

4.表彰和宣传:5月中旬,学校对“百优十佳”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程序规范。各学院团总支根据评选总体要求开展评优工作,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授受师生的监督。

3.加强宣传。评选正式结果公布以后,各团总支以“百优十佳”先进事迹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团员意识,切实发挥团支部吸引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4.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各类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纸质稿加盖公章)。其中集体奖另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个人奖附近两学期的成绩单和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4日中午12点前报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29841039@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团委办公室(南校区),联系人:徐雷,联系电话:15365772344,逾期不报视作弃权处理。

 

 

共青团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