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盐幼专委〔2023〕3号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新团员发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壮大我校共青团员的队伍,加强和完善团支部建设,切实保证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和先进性,并通过入团教育来提升团员意识和团员光荣感,促进团员青年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日常行为习惯,为学生成长、成才和发展服务,现开展2023年上半年新团员发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展对象条件
(一)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且已递交入团申请书的我校在籍在校青年学生。
(二)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党的决议并按期缴纳团费。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与团课,按期完成青年大学习。
(五)上年度志愿者服务时长需达20小时。
(六)各学院在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优秀班级的主要班干,有五年制的学院优先考虑三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发展程序
(一)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1. 入团申请人提交申请,各学院团总支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团动机及其他基本情况;
2. 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推选入团积极分子(各支部最多两名)并上报学院团总支。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后,于2023年3月1日-3月5日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进行公示。
3. 各学院团总支指定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二)确定发展对象
各学院团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并于组织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学习,学习结束进行考核。对完成团课学习、通过考核的入团积极分子,各学院团总支推荐各支部接收为团的发展对象,并与2023年5月30日-6月3日对团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备案。
(三)填写入团志愿书
校团委向各二级学院发放《入团志愿书》,由各学院团总支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意见。
(四)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加入中国共青团。团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超过有表决权的人数的半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团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团总支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五)校团委审批
接收新团员由团委审批。 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但应当对新团员情况进行审议、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6月10日。校团委会进行讨论,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团委会审批两名以上青年入团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的由团委发放团员编号。
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六)校团委组织全体新团员进行入团宣誓仪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发展团员是团的建设基础工程。各学院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发展团员工作作为本年度团的⼀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从根本上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标准。各学院团总支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本着自愿原则,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限额,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等现象,保持合适的团青比例。
(三)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各学院在提交团的发展对象名单时需同时附学院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
联 系 人:周珊珊
联系电话:89966262
联系邮箱:ycyztw8@163.com
共青团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团盐幼专委〔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新团员发展的通知.pdf
